关于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预算填写的说明

发布时间:2023-04-13 16:03  作者:共享中心  阅读次数:

本说明适用范围:以《广西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附表1)和《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附表2)为例,适用于14天(含)以内临时出国(境)出访任务,14天以上因公出访,请按文末联系方式咨询财务共享中心出国(境)业务办理窗口工作人员。

本说明政策依据:《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行〔2017〕92号)。

一、《广西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预算填写及注意事项


出国审批表.png

(附表1)

对附表1所涉及的预算填写及财务审核的“出访信息”“经费来源”两部分进行说明,所涉部分填写时,金额单位皆为“元”。涉及外币转换的,汇率以填表当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该外币任一现钞卖出价为准(汇率为现钞卖出价除以100)。

汇率查询网址:https://www.boc.cn/sourcedb/whpj/

提交财务处审核预算时,须一并提交详细的出国(境)计划行程。

(一)出访信息部分

出国(境)路线:出国(境)路线各节点应填写城市名称,原则上不允许国(境)外中转,特殊情况确需在国(境)外中转的,需在审批表中列明中转线路。如从南宁出发,在北京离岸出访德国慕尼黑,途中需在卡塔尔多哈中转,回程由慕尼黑直飞北京回南宁的,出国(境)路线应填写为“南宁-北京-多哈-慕尼黑-北京-南宁”(例1)

出国(境)日期:自离开我国国境之日起至回国抵达我国国境之日。

(二)经费来源部分

出资单位:填写经费项目所属单位。

往返旅费:包含国际旅费(出境口岸到入境口岸旅费)和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国内城市间交通费预算无需填写。往返旅费按预估金额(或实际已订票金额)填写,回国报销时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凭票据实报销。例1中“南宁-北京”“北京-南宁”旅费金额无需填写(如为联程机票无法拆分金额,可一并填入预算中)。

住宿费:指在国外发生的住宿费用,因中转在国内发生的住宿费预算无需填写。住宿费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 广西壮族自治区外事侨务办公室关于调整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桂财行〔2017〕92号)规定的标准填写,回国报销时在标准内凭票据实报销。

住宿费按住宿天数(即自然天数-1天)做预算。例1中如在慕尼黑停留时间为1日-4日,则住宿天数为3天。查询《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可知,慕尼黑出访标准如下图(图1,简化说明,故不考虑2017年慕尼黑住宿标准的调整),故住宿费预算总额为3天*130欧元/天=390欧元,按4月7日欧元汇率计算,折合人民币390欧元*7.56=2948.40元。填写住宿费预算时可近似填写为3000元或3000元以下任一金额。

慕尼黑标准.png

(图1)

餐费:指在国外期间的日常伙食费。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规定的标准填写。

餐费按自然天数做预算。如图1所示,慕尼黑伙食费标准为60欧元/天,故停留4天餐费预算总额为4天*60欧元/天*7.56=1814.40元。填写住宿费预算时可近似填写为1850元或1850元以下任一金额。

公杂:在国外期间的市内交通、邮电、办公用品、必要的小费等费用。按《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14〕27号)规定的标准填写。

公杂按自然天数做预算。计算和预算填写方式与“餐费”相同。

其他费用:出国签证费、国际会议注册费等。按预估金额(或已发生的实际金额)填写,回国报销时凭票据实报销。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的预算填写说明

出国预算2.png

(附表2)

如填写的为《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上表),“出访费用预算”部分各项费用预算的计算方式同本文第一条,填写时注意以下区别:

国际旅费:仅填写国际旅费(出境口岸到入境口岸旅费)预算。

食宿费:需分行填写餐费和住宿费预算。

交通费:仅填写国外城市间交通费(在出访国家的城市与城市之间的交通费用)预算。

其他费用:包含公杂费、出国签证费和国际会议注册费等,公杂费需分行单独填写预算。

三、填报示例

(一)《广西大学教职工因公出国(境)审批表》

示例2.png

(二)《因公出国(境)经费审核表》

示例1.png


四、出国(境)业务咨询方式

填写中如有任何疑问,可咨询财务共享中心出国(境)业务办理窗口。

联系电话:3232888 卢老师、袁老师

3239830 梁老师、王老师、毛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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